維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書
省長是中國、越南等國一個省的行政機關的第一號人物。
在中國大陸,完全的說法是:某某省人民政府省長,為第三級公務員,即省部級正職,與部長同級。在中國大陸特有的國情下,省長是省人民政府的第一把手,是該省的第二把手。省的第一把手為中共中央任命的省委書記。現在,省長一般兼任中國共產黨省級黨委第一副書記。「省委副書記、省長某某某」,是媒體上經常出現的說法。
在臺灣,「省長」通常被用來指稱宋楚瑜。中華民國臺灣省的歷屆領導人中只有宋一人乃民選省長,其他均為官派之「省主席」。
在其他國家,省長是各省的行政長官。
[編輯] 參閱